为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企业办事材料,疏解办事堵点问题,近日,省人社厅发文明确:今后,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企业参保登记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据调查,企业参保登记被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已成为企业到政府办事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之一。为此,省人社厅按照“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与工商部门沟通,对接省级工商“五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网上核验和网上经办。目前,企业参保登记所需信息,一律根据企业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省级工商“五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查询或提取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信息,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避免企业来回跑路和重复提交证明材料。
据悉,省人社厅正积极实施信息系统整合“百日攻坚战”,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以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助力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限,切实解决人社领域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