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修订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

作者:huangbo      发布时间:2018-11-15      阅读次数:73

 2018年11月12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重新公布了《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试行)》(武房规〔2018〕4号),自2018年11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原文件中“二、房源范围”修改为:我市符合以下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纳入优先购房范围:

(一)预售备案均价低于20000元/平方米(不含20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

(二)开发企业应将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低于140 平方米(不含14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80%的比例(含8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其中,江岸区后湖片区、汉阳区四新片区、洪山区白沙洲片区、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东西湖区常青片区、蔡甸区等热点区域,按100%的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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